|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文秘、档案、信息、保密、查督办、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政工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群团工作。
(二)发展计划科
负责编制全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科技攻关、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星火"、"火炬"、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等科技发展、开发计划;负责编制科技"三项费"的预、决算,并对其使用管理实施监督;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综合协调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科技统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实施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科技工作方针政策的意见;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科技工作重大问题调研、研究科技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以及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有关政策;管理软科学研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各地领导班子抓第一生产力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研究提出科学研究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指导协调基础研究工作和重点实验室、重点基础研究基地的建设;协调国家、省基础研究计划在我市的实施。
(三)农村与社会事业科技科
研究提出农村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以及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及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指导协调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科技产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先进适用技术的试点、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技扶贫、科技兴农和科技兴县(市、区)工作;负责向部、省争取农业方面的科技资金支持。
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指导、协调涉及人口、医药卫生、资源、环境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综合科技工作。
负责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宣传、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督促检查;组织制定科普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工作。
(四)科技成果与高新技术科
研究提出科技成果、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管理全市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统计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技术市场的管理和大型技术交易会;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
组织实施工业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以及信息自动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认定工作;指导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
负责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制定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专利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地方和行业的专利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贯彻实施专利法的情况;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方针、政策,组织研究全市专利和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协调我市知识产权执法和实施监督中的重要事宜,统筹全市知识产权涉外事宜,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合作,承办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的日常事务;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查处专利侵权行为,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市专利执法行为,协调全市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专利申报工作,制订专利技术与实施转化的政策措施,培育发展专利技术试点示范企业,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管理专利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管理全市专利技术市场和专利中介等服务机构;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国际科技合作科
贯彻国家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科学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科技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科技援助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机构及民间团体的对外科技合作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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